一、简要说明
商标异议是《商标法》及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,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、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。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,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。
二、商标异议申请程序
1、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,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(如营业执照、身份证等);
2、准备异议书件,拟写异议理由并附相关证据;
3、由事务所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。
4、交纳异议费。
地址:江苏省徐州市建国西路80号 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一层(土地大厦) 电话:0516-85796777 85796778
传真:0516-85796777
网址:www.hhtm.com.cn 网络实名:徐州商标网 |